中国各地的地方政府正在各自辖区内建立其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3月17日,在中国央行杭州分行召集的一次会议上,浙江省建立了自己的金融稳定与发展委员会(FSDC)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
在过去的一个月中,中国共有12个省级政府建立了类似的机制,其他机构包括:
- 上海,
- 天津,
- 江苏
- 山东
- 粤,
- 四川
- 陕西
- 内蒙古,
- 江西
- 湖南,
- 甘肃
FSDC地方协调机制主要负责加强各自管辖范围内法规的协调,并加快改革和稳定专业职责,并为在短期内遏制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提供财政支持。
“地方协调机制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整合,并有效地将中央金融监管目标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一位中央银行官员说 21世纪经济报道 .
“这意味着既要利用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专业优势,又能够从当地资源获得大力支持,并减轻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
中国于2017年7月宣布在国务院的主持下成立FSDC,作为金融机构。FSDC随后在中国中央银行设立了自己的办事处,作为改善中央金融机构之间协调的一部分。
董希淼(Dong Ximiao),现任美国国家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Development)表示,FSDC的建立主要解决了诸如横向金融监管协调以及弥补子行业监管缺陷等问题。
但是,中国尚未建立垂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这通常会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造成监管摩擦,并使政策实施更加困难。
相关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