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和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成为首批获得许可证以承销中国非金融机构发行的公司债务的两家外国贷方。
9月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宣布已批准法国巴黎银行(中国)和德意志银行(中国)参与“type A”为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
此举是在NAFMII于8月21日宣布启动评估希望加入A类主承销市场的外资银行之后的。
据信,另外四家在华外资银行正在申请公司债券承销许可证,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摩根大通银行和花旗银行。